告發 向公安機關、法院或政-府檢舉揭發:寫信~他的違法行為ㄧ盡管多方遮掩,還是被人~了。
告密 向有關部門告發旁人的私下言論或活動(多含貶義)。
1.秘密地報告;秘密地告訴。
2.秘密地告發。
3.不讓人知道的告發信。
(1).秘密地報告;秘密地告訴。《后漢書·皇甫規傳》:“會友人 上郡 太守 王旻 喪還, 規 縞素越界,到下亭迎之。因令客密告 并州 刺史 胡芳 ,言 規 擅遠軍營,公違禁憲,當急舉奏。” 清 東軒主人 《述異記·求藏見怪》:“適 秋岳 來探病,其怪隱匿床下瓶內,家人密告之。”
(2).秘密地告發。 管樺 《將軍河》第一部第三九章:“尤其是一想起 劉栓兒 密告 周世忠 那件事, 古佩雄 抑制不住地怒火升騰起來。”
(3).不讓人知道的告發信。 沙汀 《在其香居茶館里》:“ 么吵吵 的第二個兒子,因為緩役了四次,又從不出半文錢壯丁費,好多人講閑話了;加之,新縣長又宣布了要整頓‘役政’,于是他就趕緊上了封密告,而在三天前被兵役科捉進城了。”